在FSC 检查中,设置船用应急消防泵的处所常见的有以下几个:机舱(本文所指机舱均指主消防泵所在处所)、舵机舱、艏尖舱、船舷干舷甲板下的空舱等。现就船用应急消防泵设置于这些处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1、机舱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7 篇第3 章3.3.2.6 中,仅要求“2000 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应在有独立消防泵的机器处所以外的地方设置固定式独立驱动的应急消防泵”;在《钢制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第六篇2.2.1.2 中才对应急消防泵位置作出要求:“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应位于安全、易于到达并远离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舱室的位置。”
船用应急消防泵与主消防泵均设置在机舱内,见图1 和表2。这是一些船龄较大、2000 载重吨及以下的内河船舶常见的设置方式。若机舱失火人员不能进入,船用主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均不能使用,只能等待救援,耽误最佳施救时间必将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船用应急消防泵设置在机舱内是不合理的。
图1 某内河危险品船舶把主消防泵与应急消防泵同时设置在机舱内的情况
表2 在图1 中的主消防泵与应急消防泵的相关参数情况
2、舵机舱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中对“机器处所”的定义是:“装有主机、辅机、锅炉、燃油装置、泵、发电机、通风机、冷藏机、集中空调机等机械设备的处所,修理间和类似处所以及通往这些处所的围壁通道。”对于大多数内河船舶,舵机油柜、舵机液压油泵、电动机是设置在舵机舱的,此类船舶的舵机舱属于机器处所,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5 篇第3 章3.4.3(6)中要求:“1000 总吨以上的油船,应在设有2 台独立动力驱动消防泵的机器处所以外的地方设置固定式独立动力驱动的应急消防泵”。因此,船用应急消防泵不应设置在此类船舶的舵机舱,见图2。
图2 设置在舵机舱内的应急消防泵
3、艏尖舱
艏尖舱位于船艏水密防撞舱壁之前。若将船用固定式应急消防泵设置在此位置,为保证船用应急消防泵的吸头,应急消防泵组需设置在水线以下确保出水效果。一旦船艏发生碰撞破损进水,首先人员无法进入舱内,且无论应急消防泵的动力是电动机还是柴油机,都会因艏尖舱进水而导致无法使用。因此,船用应急消防泵不应设置在艏尖舱。
4、船艏防撞舱壁后的隔离空舱
对于自航油船而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3 篇3.2.9.1(2)明确提出“起居处所、货油控制站、控制站及服务处所均应位于所有货油舱、污油水舱、货油泵舱和隔离空舱后方。”根据本文论述,设有船用应急消防泵的舱室属于控制站,应位于隔离空舱后方。因此,船用应急消防泵设置在船艏防撞舱壁后的隔离空舱内也是不合理的。
5、船舷干舷甲板下的空舱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5篇第3 章3.4.1.2 要求:“各种固定式灭火系统的站室或集中控制阀箱,应设在易于到达的处所,且不致为被保护处所的火灾所隔断。站室或设置集中控制箱的处所具有良好的通风及照明。”
部分内河船舶将应急消防泵设置在船舷干舷甲板下的空舱处,见图3。在通常情况下,该空舱的人孔盖处于锁紧状态,以免舱内进水。受人孔盖及舱内面积影响,通往舱内的梯子只能是垂直直梯。在发生紧急状况需要进入该舱启动船用应急消防泵时,需先打开人孔盖再进入。由于长时间不通风,且直梯的上下设置情况导致通过性较差,不利于应急消防泵迅速投入使用。因此,船用应急消防泵设置在船舷干舷甲板下的空舱不利于保护船员、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图3 设置在船舷干舷甲板空舱下的应急消防泵